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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5-09-03    

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院会议,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配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工作,带领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成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5.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实现学科建设目标。

6.组织力量开展教研科研,保证研究计划的实现,监督研究过程,提出研究工作改进意见,推进教研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做好教学科研评定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7.制定本学院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聘用和选拔工作;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本学院的人事安排。

8.积极参与、配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工作,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学校党政相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9.管理本学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学院经费。

10.主持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内部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11.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改善办学条件。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听取师生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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