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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25-09-03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策,负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2.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支持学校党政部门及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3.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制定并实施本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科、课程及教研室建设规划。

4.拟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完备教学文件,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

5.建立健全本学院的教学质量分析与监控体系。

6.组织参与编写或选用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开发教育信息化资源,建立并不断完善试题库,组织好试卷的命题、考试考查、评分。

7.开展本学院学术活动,组织好本学院的教研、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8.根据学校规划制定本学院的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聘用和选拔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9.本学院相关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工作。

10.本学院设施设备的申报、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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